教育部关于印发《第二批“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书目》的通知
教高函〔2014〕8号
信息来源:【教育厅】 更新时间:【2014-12-26 15:01:47】 阅读:【0】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解放军总参谋部军训部,部属各高等学校,有关出版社:
根据《教育部关于“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材建设的若干意见》(教高〔2011〕5号),在中央部(委)直属高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以及出版社补充推荐的基础上,经委托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组织专家评审、网上公示,我部确定1688种教材入选第二批“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以下简称“十二五”规划教材)。现将第二批“十二五”规划教材书目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出版社可从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教材网(www.tbook.edu.cn)下载“十二五”规划教材专有统一标志及字样,印刷在“十二五”规划教材相关版面。标志及字样的使用对象仅限于我部文件公布的“十二五”规划教材书目中的教材。标志的位置在教材的封面左上角、书脊的上部和内封。标志的大小可根据教材开本调整,以标志中的字可识别为宜,参考直径15—20mm。标志的颜色不得改变,以矢量图中的为准,彩色的用于封面和书脊,单色的用于内封。
二、任何单位不得盗用、冒用、仿冒“十二五”规划教材专有统一标志及字样。为避免对高等学校选用“十二五”国家级规划教材产生误导,请其他单位在你单位组织的规划教材字样前注明单位名称。我部拒绝受理盗用、冒用、仿冒国家级规划教材专有统一标志及字样的教材申报国家级规划教材。
三、请高等学校参照第一批和第二批“十二五”规划教材书目,做好教材选用工作,确保优质教材进课堂。
四、已入选的“十二五”规划教材,应根据学科、行业的发展继续修订完善,与时俱进,及时补充反映最新知识、技术和成果的内容。修订后的教材可沿用“十二五”规划教材标志。
五、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高等学校和出版社,要建立以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为核心的教材建设长效机制,加强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激励高水平教师积极参加教材建设,结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和人才培养需要,认真做好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材的新编和修订工作。
教育部
201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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