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4级本科学生转专业资格审核通过的学生进行面试的通知
信息来源:【学籍科】 更新时间:【2015-9-16 16:37:47】 阅读:【0】次
各相关学院:
根据《长江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长大校发[2015]8号)文件精神,已将2014级本科学生转专业资格审核通过名单公示,为了便于学生面试,现将各接收学院面试时间、地点汇总后通知如下(武汉校区相关学院在东校区设面试地点,各接收学院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附件)。请学生所在学院通知学生按时参加面试。接收学院应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已公布的考核方案,认真组织面试,按公布的接收计划(会计学按工商管理大类招生核拨计划增加到64人)必修课程考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择优录取。请各学院于2015年9月21日(星期一)将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学籍科。
附件:2014级本科学生转专业面试时间及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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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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