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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长大教通字【2018】27号

信息来源:【kszx】 更新时间:【2018-6-6 17:37:24】 阅读:【0】次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和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18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工作,确保考试安全平稳顺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四级:2018年6月16日上午09:00-11:20

六级:2018年6月16日下午15:00-17:25

二、考试组织

学校成立由分管教务工作的校领导为组长,教务、宣传、后勤、保卫、医疗等职能部门组成的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主考由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在主考的领导下,学校教务处严格按照《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湖北考区)考务实施细则》组织实施考试工作。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开展工作。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召开全体教师会议,强调监考教师的职责与义务。

2.请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在考前召开辅导员、班主任会议。

3.请辅导员、班主任考前组织学生召开主题班会,学习相关考试文件制度,强调考风考纪,加强对学生的诚信考试教育,提醒学生既要自觉遵守考试的各项规章制度,还要防范和制止他人违纪作弊,如发现有作弊的线索、迹象和动向,要及时向有关方面报告,从而营造诚实守信、相互监督的考试环境。

4.请所有考务人员、监考人员按时参加考前考务培训会,监考人员应持证上岗,考试期间听从考务管理人员的安排,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监考。

5.未经教务处同意,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更换监考人员,如有变动,必须提前3天到教务处考试中心登记备案。

6.请学校保卫处、互联网与信息中心会同公安、工商管理等部门,加强对考点周边环境的治理和校园网络的管理,严厉打击非法买卖答案的行为,禁止张贴买卖答案和出售作弊工具的广告,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

四、特别提醒

1.对违规的考生,将按照《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湖北考区)违规处理程序》和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以及《长江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的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及时进行处罚和公示,绝不姑息迁就。

2.对在考务管理和监考过程中不遵守工作纪律、不履行工作职责、疏忽大意、对考生作弊行为放任自流甚至怂恿包庇的,学校将依据《长江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并将其纳入本单位年终考核。

3.对考前不进行宣传教育,不召开学生动员大会,而出现学生舞弊和雷同试卷人数大于0.5%,小于1%的单位,按三级教学事故处罚;大于1%,小于1.5%的单位,按二级教学事故处罚;大于2%的单位,按一级教学事故处罚。

请各有关单位通知考生及监考人员按时到位,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监考教师和考生的诚信考试教育,共同做好本次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工作。

                                      教 务 处                  

                                 二〇一八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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