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排查实习安全隐患的紧急通知
长大教通字【2017】66号
信息来源:【sjk】 更新时间:【2017-12-14 10:46:34】 阅读:【0】次
各学院:
实习是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为确保各类学生实习工作安全有序进行,根据《长江大学学生安全教育管理暂行规定(长大校发(2010)84号)》《长江大学实习工作管理规定(长大校发(2015)280号)》文件精神,现就加强实习安全管理,排查实习安全隐患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意识,落实安全责任
各学院要始终将安全理念贯穿于实习工作的始终,要明确实习安全工作责任制,学院院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教学的副院长为直接责任人,实习指导教师为具体责任人。各学院要周密计划、细致安排各类实习,要特别重视学生实习期间各环节的安全检查,对学生要严格管理,杜绝安全隐患。
二、加强安全教育,提升防范意识
各学院在本周内(12月14~17日)组织开展一次全面实习安全教育。要根据不同类型实习的性质和特点,尤其是要根据毕业班学生实习、户外实习、分散实习等实习的特殊性,有针对性地进行交通安全、生产安全、消防安全、食宿安全、实习岗位安全等方面的教育培训,使学生通晓各实习中安全常识及发生意外伤害事件的应急处理措施,切实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排查安全隐患,确保信息畅通
安全工作重在落实制度和责任。各学院要采取有效措施,在本周内(12月14~17日)组织一次实习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并将排查结果于12月18日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同时,要随时掌握实习安全动态,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必须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不得瞒报或迟报、漏报。
365asia
2017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