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6学年“任大龙奖教金”评选工作补充说明
信息来源:【教务科】 更新时间:【2016-3-22 16:29:02】 阅读:【0】次
各位评审专家、申报教师:
根据《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任大龙奖教金”评选工作的通知》(长大教通字[2015]80号)安排,教务处于2015年9月组织启动“2015~2016学年‘任大龙奖教金’”评选工作。为保证评选工作有序开展,现对本学期评审工作做如下说明:
一、专家听课
教务处于第三周组织评审专家继续跟踪听课。具体要求如下:
1.由组长统筹安排,确保每位评审专家对本组每位申报教师听课不少于2次,确保对申报教师每门课程进行至少1次课堂教学质量测评。
2.评审专家于第15周周五之前(6月10日),将2015~2016学年两学期的听课记录、学生课堂测评表送交到教务处质控中心(荆州校区送至东校区行政楼108室,武汉校区送至管理中心一楼教学管理部)。
二、教案、作业评审
申报教师于第15周周五之前(6月10日),将本学期所授课程的作业(每门课程抽查一次作业)、教案送交至教务处质控中心(荆州校区送至东校区行政楼108室,武汉校区送至管理中心一楼教学管理部)。
三、申报教师陈述
教务处暂定于第16周进行2015~2016学年“任大龙奖教金”申报教师陈述,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综合评审
本学期末召开“任大龙奖教金”评审会,评审委员根据听课(含教案、作业)、学生评教、教师陈述情况,对申报教师进行综合评审,确定获奖候选名单。
附件:2015~2016学年各学院“任大龙奖教金”申报教师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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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六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