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教学督导工作要点
长大教通字[2015]65号
信息来源:【质控中心】 更新时间:【2015-9-14 14:23:20】 阅读:【0】次
根据2015年学校教学工作的主要任务,加强对教学工作的监督、指导和评估,充分发挥督导工作促进教师教学、促进学生学习、促进学院教学管理。提升教学督导工作水平,切实为提高教学质量服务,实现学校教育事业良性发展。为了确保督导工作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学期教学督导工作要点。
1、 深入课堂听课,重点是申请第十五批青年教师教学水平认证教师课程、实验班开设课程和新增双语教学课程。通过听课,促进教师不断改进教学,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
2、 安排督导专家深入各主要教学区进行巡视,及时了解教师教学、学生学习、教学管理及教学后勤保障等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和处理,确保教学秩序稳定。
3、 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考试资料检查工作,对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提出整改意见,提高考试工作质量。
4、 开展第三批双语教学示范课程遴选工作。
5、 协助教务处开展任大龙奖教基金评选工作。
6、 教学督导工作交流,通过交流,探索和改进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的方法,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改革和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
7、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8、 配合教务处抓好考风建设,按照学校的统一安排,参加学校各类考试的考场巡视工作,对加强考风建设提出意见和措施。
9、 根据《长江大学2015年各学院绩效评估办法》对学院进行本科教学工作考核评估。
10、 配合教务处开展教学基本建设的检查与评审验收工作。参与2015年度教学质量工程相关工作。
11、 结合督导工作实际,认真进行本学期教学督导工作研讨、小结和交流工作,不断改进和加强教学督导工作。
教 务 处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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