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教学督导工作要点
长大教通字[2016]43号
信息来源:【教务科】 更新时间:【2016-9-9 10:20:00】 阅读:【0】次
根据2016年学校教学工作要点以及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相关安排,本学期督导工作将以迎评工作为契机,深入贯彻“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基本方针,进一步加强对教学工作的监督、指导和评估,充分发挥教学督导在教师教学、学生学习、学校教学管理中的促进作用,切实为提高教学质量服务、实现学校教育事业良性发展服务。为确保督导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学期教学督导工作要点。
1、 深入课堂听课,重点是申请第十七批青年教师教学水平认证教师课程。通过听课,促进教师不断改进教学,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
2、 深入各主要教学区进行日常教学秩序巡视,及时了解教师教学、学生学习、教学管理及教学后勤保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协助进行处理,确保教学秩序稳定。
3、 配合教务处开展教风学风建设活动。
4、 协助教务处完成校内专业评估。
5、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考试资料检查工作,对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提出整改意见,提高考试工作质量。
6、 协助教务处开展2016~2017学年任大龙奖教金评选工作。
7、 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对照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对教学及教学管理档案资料进行检查,并对主要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8、 配合教务处抓好考风建设,按照学校的统一安排,参加学校各类考试的考场巡视工作,对加强考风建设提出意见和措施。
9、 根据《长江大学2016年各学院绩效评估办法》对学院进行本科教学工作考核评估。
10、 配合教务处开展教学基本建设的检查与评审验收工作。参与2016年度教学质量工程相关工作。
11、 教学督导工作交流,通过交流,探索和改进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的方法,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改革和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
12、 结合督导工作实际,认真进行本学期教学督导工作研讨、小结和交流工作,不断改进和加强教学督导工作。
教 务 处
二〇一六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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